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文件精神,我镇已组织编制完成《平湖市独山港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现将规划主要内容公布如下:一、规划范围平湖市独山港镇范围包括镇域和镇区两个层次,镇域规划范围为独山港镇行政辖区内的陆域空间,三、目标定位独山港镇目标发展成为“海河联运的综合港口、连沪临港的产业新区、现代生态的滨海港城”,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0.14平方千米,六、国土空间总体格局独山港镇构建“一主两副、四轴五片多点”的国土空间格局,一主两副:港城综合服务核、全塘城镇综合服务中心、周圩集镇服务中心,合理布局城乡建设用地和基础设施建设空间,独山港镇国土空间共划分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其他保护利用区几类用途分区,八、支撑保障体系和国土空间安全提升完善独山港镇公共服务品质,形成“一主两副”的城镇服务中心体系,全塘综合服务中心与周圩综合服务中心作为片区服务中心,建设绿色完善基础设施体系,构建完善的空间展示体系,发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