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厦门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新春惠民惠企服务的通知》(厦府办规〔2024〕15号)有关要求,做好春节期间企业稳岗稳产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对在2025年1月28日至2月4日期间连续稳定生产,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在翔安区(含火炬翔安片区)从事经济活动,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根据实际在岗生产的职工人数、天数,按照150元/天/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稳就业奖补(累计工作时间满6小时(含)计一天,不足6小时不予补贴),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具体以实施细则为准,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厦门市翔安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