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一、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确定为2025—2035年,其中,近期规划期限到2030年,面积116.21平方公里,2.落实源头减量,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与安全卫生管控,四、规划目标近期目标: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每万平方米排放量不高于300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80%,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95%,建设彭山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1个,远期目标:建筑垃圾收运率达100%,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85%,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95%,消纳容量约200万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