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决策部署和《福建省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和3C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闽发改规〔2025〕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5年我市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活动相关工作,现征集漳州市2025年活动参与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产品范围1.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二、补贴标准1.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个人消费者购买国家统一规定的12类家电中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20%,省市自主扩围家电产品统一按照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个人消费者购买3类3C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三、申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四、征集条件企业自愿参加漳州市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和3C购新活动并符合以下条件:1.漳州市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分公司、分支机构,使用国家补贴的订单每笔开具税务部门印制的销售统一发票且发票注明购买产品品类,参加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企业应为消费者提供便捷的“上门送新并收旧”服务,参与商家需按月向商务部门报送家电销售数量、销售额和废旧家电回收数量,原2024年已参加漳州市家电、家装以旧换新活动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