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做好2024年锆镁新材料产业发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补助项目项目(一)、引导产业做大做强,对符合福建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奖励标准的企业,二、申报条件及奖补标准1.项目(一)产值增长补助,考核区域2024年锆镁新材料产业产值增长情况,对增幅达到25%及以上的补助100万元、增幅在20%到25%之间(含20%)补助75万元、增幅在15%到20%之间(含15%)补助50万元、增幅在10%到15%之间(含10%)补助25万元,且增幅达到20%及以上的补助100万元、增幅在15%到20%之间(含15%)补助80万元、增幅在10%到15%之间(含10%)补助60万元,上述锆镁新材料产业产值增长和投资增长补助给予就高享受其中一项,对锆镁新材料产品获得福建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奖励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三、申报主体项目(一)由各地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申报,项目(二)由符合福建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奖励的锆镁新材料企业向属地工信、财政部门申请,四、申报材料项目(一)、1.补助资金申请报告,2.锆镁新材料产业2024年产值增幅证明,3.锆镁新材料产业2024年投资增幅证明,项目(二)、1.锆镁新材料企业申请报告,3.福建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奖励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