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自然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号)要求,增强乡村规划引领效能,分类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指导城镇开发边界外、村庄规划未覆盖的乡村地区实现规划管理,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山阴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试行)》,目前,本“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已完成专家论证及修改完善,现面向社会公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规定(试行)》予以公示,并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山阴县自然资源局反映,监督电话:0349-7024796公示时间:2025年1月20日-2025年1月27日公示方式:山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附:《山阴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试行)》山阴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