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21〕15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29号)文件精神,通过对都团村申报实施的建设项目进行审核、实地核查后,提交乡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确定拟扶持项目和资金补助方案(详见附表),现将拟扶持项目和资金补助方案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时间: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月22日—2025年1月27日),监督电话:溪源乡党政办:0598-3222581以上公示情况,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人、来电或书面等方式进行反映,附件:溪源乡都团村“一村一品”示范村特色产业项目拟扶持项目和资金补助方案一览表建宁县溪源乡人民政府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