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按照工信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辖区各级各类创业孵化机构火炬统计调查工作,一、充分认识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创业孵化机构火炬统计调查工作是根据《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令第22号)、《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信息通信业统计调查制度等8项统计调查制度的函》(国统制〔2024〕18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信息通信业等8项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工信厅运行〔2024〕77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中心制订的《2024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的一项重要统计调查工作,二、准确把握火炬统计调查工作要求(一)统计调查对象:全市范围内的各级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含原众创空间)和国家大学科技园,(二)2025年具体工作安排:序号统计内容和时期填报时间12024年度年报(2024.1.1-2024.12.31)2025.1.1-2025.2.1522025年度半年报(2025.1.1-2025.6.30)2025.6.1-2025.6.30三、认真落实火炬统计调查工作任务(一)各级各类创业孵化机构应按照工信部火炬中心规定的统计内容和填报时间,(二)各区县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各级各类创业孵化机构按时填报年报和半年报,负责辖区内各级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含原众创空间)的账号分配、密码重置,负责核实和处理一家企业同时被多家创业孵化载体录入等特殊情况,(三)市科技局负责各区县科技管理部门在火炬统计系统中的账号分配和密码重置,并审核全市创业孵化机构的填报数据,各区县科技管理部门要登录火炬统计系统,(二)各区县科技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创业孵化机构火炬统计工作,广泛动员和鼓励辖区内各级各类创业孵化机构填报火炬统计,(三)各区县科技管理部门应进入工信部火炬中心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