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建标规〔2021〕1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及省住建厅《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鄂建设规〔2022〕3号)、《关于做好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工作的通知》(〔2023〕788号)要求,经潜江市绿色建筑评审专家委员会的专家评审,“潜江市人民医院(公共卫生医疗中心)、潜江市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孵化中心建设项目1#办公、商业楼”通过审查,现将项目名单(见附件)在市自然资源与城乡建设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提出书面意见,单位须加盖公章,个人须留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联系人:潜江市建材发展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吴智刚电话:07286242008附件:潜江市2025年第一批绿色建筑标识预评价项目潜江市建材发展与建筑节能办公室2025年1月7日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我要纠错关闭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