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管理办法》的通知宜政办发〔2025〕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现将《安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1月3日安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安庆科学普及事业发展,规范安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以下简称市长奖)申报和评审工作,第二条市长奖是由市政府设立的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的最高荣誉,第四条评审工作由市长奖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评审委员会主任由联系科协工作的市政府副市长担任,第五条市长奖的申报、评审,设市长奖、市长奖提名奖、安庆市优秀科技教师、安庆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等项目,(四)安庆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原则上为市长奖获得者所在的学校,在全省性青少年科技创新类竞赛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含)以上项目,安庆经开区、安庆高新区的市长奖申报工作由所在科协牵头,具体负责市长奖申报和评审的组织、协调、宣传等相关工作,第十四条团市委、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等要积极参与市长奖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第十六条市长奖评审工作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