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连云港市重点文艺创作项目资助办法》(连委办发〔2012〕35号)精神,定于近期开展2025年度市重点文艺创作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项目门类及题材要求重点资助“五个一工程”奖门类项目及宣传展示连云港形象的文艺作品创作和相关文艺活动,范围包括戏剧、电影、电视剧、网络文艺、广播剧、歌曲、图书、文艺活动等,戏剧(包括戏曲、话剧、儿童剧、歌剧、舞剧、音乐剧、杂技剧等)电影(含动画电影、纪录电影)电视剧(包括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专题片)网络文艺(包括网络文学、网络剧、网络电影、微短剧、网络纪录片、网络动画片、网络综艺等)广播剧(含有声剧)歌曲(含网络歌曲)图书(包括长篇小说、长篇报告文学、长篇纪实文学、文艺评论论著等)文艺活动(宣传展示连云港对外形象、提升推进连云港文艺事业发展的文艺品牌活动)二、项目要求戏剧:新创项目要求在申报时已完成项目策划、剧本创作等前期工作,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微短剧、网络动画片要求申报时已完成剧本创作,结项要求在网络平台发表完结或播出更新完毕(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微短剧、网络动画片取得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广播剧:要求申报时已完成剧本创作,市外单位或个人创作的具有较高思想内涵、艺术价值和市场前景的文艺作品也可申报,6.戏剧和电影、电视剧、网络文艺、广播剧等申报项目必须提交剧本初稿、剧本大纲,8.凡获得过市重点文艺创作资助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再申报,2.填写《连云港市重大题材文艺创作项目申报表》,各县区委宣传部、市开发区、徐圩新区、云台山景区党群部(组宣部)负责组织本辖区的单位团体或个人项目申报扎口工作,申报项目需提交2025年度连云港市重点文艺创作资助项目汇总表及申报者提供的相关材料,附件:1.连云港市重大题材文艺创作项目申报表2.2025年度连云港市重点文艺创作资助项目汇总表3.项目绩效评价材料清单中共连云港市委宣传部2025年1月16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