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645961/2022-39270发布机构区经济商务局文号组配分类成文日期2022-05-12公开方式主动公开点击查看源文件点击查看政策解读点击查看政策图解点击查看政策视频解读根据《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1〕35号)、《关于2021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开拓市场资金的分配方案》(丽商务〔2021〕27号)等文件规定,经征求征信、节能降耗、环保、安监及亩均评价等主管部门意见,由区经济商务局和区财政局联合审核,并报区政府批准,拟拨付浙江贝加莫阀门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8.82万元补助,从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现将资金拨付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5月13日至5月2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请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反映至区经商局,联系人:周丽玲,联系方式:0578-2110052,附件:2021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明细表(中小企业拓市场项目).xlsx莲都区经济商务局2022年5月12日附件:附件: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