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榆阳区农业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评定管理办法》(榆区农发[2018]276号)的文件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自主申报,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人实地复核,现将2021年榆阳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等级评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5月12日至5月18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向榆阳区农业农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需署名,附件:榆阳区2021年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等级评定结果和结果统计.pdf联系人:乔凯电话:0912-3525135榆林市榆阳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