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根据《广东省大学科技园实施办法》(粤科高字〔2020〕10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面向全省符合条件的大学科技园开展省级大学科技园认定工作,(二)大学科技园相关条件符合《实施办法》的要求,1.申报单位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以下简称“申报系统”)进行申报,(二)地市主管部门审核推荐,1.地级以上市科技管理部门与教育管理部门(以下统称“地市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请各地市主管部门审核时将校验结果不一致的情况反馈申报单位,申报单位系统提交材料经地市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光盘标注申报单位名称)报送所属地市科技管理部门,2.地市科技管理部门,各地市科技管理部门将申报系统生成的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本地区申报单位的纸质申报材料及光盘报送省科技厅,三、申报时间本年度省级大学科技园申报时间安排如下:1.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5月11日~6月6日17:00,2.各地市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17:00,3.各地市主管部门推荐汇总表、纸质申报材料及光盘报送省科技厅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17:00,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省科技信息大楼1楼综合业务办理大厅(邮编:510033)附件:1.2022年度省级大学科技园推荐汇总表2.项目申报系统操作指引省科技厅省教育厅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