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与管理全区旅游民宿评定专家,监管旅游民宿评定专家的工作;对全区丙级旅游民宿等级实施评定与复核,委员: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人事处、财务处、艺术处、公共服务处、信息科技教育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产业发展处、资源开发处、宣传推广处、全域旅游促进处、对外交流合作处、文物保护与考古处、博物馆与文物安全处、机关党委、驻厅纪检监察组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人,办公地点设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由市场管理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处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3.负责推荐、培训和管理本地区全国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和复核专家,6.按照相关要求聘任自治区级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和复核专家,并负责自治区级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和复核专家的培训工作,组建评定专家和监督员队伍,随机抽选评定检查专家和监督员,建立工作会议制度,特此通知,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丙级旅游民宿评定和复核管理办法2.广西丙级旅游民宿评定专家章程3.广西丙级旅游民宿评定专家工作守则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4月26日文件下载: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丙级旅游民宿评定和复核管理办法2.广西丙级旅游民宿评定专家章程3.广西丙级旅游民宿评定专家工作守则.docx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