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厦门自贸委[2022]9号)、《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产业引导基金联席会议制度》(厦自贸委[2020]74号)等文件要求,经过资格审查、专业机构尽职调查、专业评审以及自贸片区产业引导基金联席会的考核结果,拟批准苏州纽尔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申报的“苏州纽尔利新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参投申请,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01月13日至01月21日联系人:张麟(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电话:0592-2621682邮箱地址:aileen1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