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2025年1月6日上海市工业通信业用能设备更新专项扶持实施细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第二条(支持对象和范围)申请资金支持的工业通信业企业,(四)工业通信业企业可以通过市经济信息化委发布的专用工业品供应链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企业)采购高效设备,第三条(支持标准)工业通信业企业采购高效设备,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项目审核、资金拨付和绩效评价,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补贴资金的统筹安排,市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的预算和拨付审核,组织具体实施部门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第六条(资金来源)本次设备更新补贴资金从上海市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中的“工业通信业节能减排和合同能源管理专项”统筹安排,如果后续国家出台关于工业通信业领域用能设备更新的新政策,第七条(补贴资金申请)申请补贴的工业通信业企业,第八条(审核拨付)市经济信息化委会同相关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每季度集中拨付”方式,由申报主体通过市经济信息化委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提出申请,第九条(监督管理)工业通信业企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设置虚假交易骗取补贴资金,工业通信业企业对财政补贴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