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渔业发展支持政策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农〔2021〕41号)、《关于印发大连市“十四五”期间国内海洋捕捞渔船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大农发〔2021〕62号)和关于《高新区“十四五”期间国内海洋捕捞渔船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大高管字发〔2022〕4号)的通知,现对完成减船转产项目的辽大高渔11039等28艘渔船补助资金第三批发放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17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高新区社会管理局海洋发展科反馈,联系电话:0411-84791957,高新区2023年度渔船减船转产资金第三批发放公示表-附件4:2021-2025年度减船转产补助资金明细表.xlsx高新区社会管理局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