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对“苏科贷”政策进行优化完善,印发了《江苏省“苏科贷”工作方案(2025—2027年)》(苏财金〔2024〕181号),现就银行申报参与“苏科贷”合作(2025—2027年合作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银行可申请参与“苏科贷”合作:1.属于金融监管分类中的商业银行,4.有专门的业务管理部门和人员负责对接、推进“苏科贷”工作,5.上一合作期“苏科贷”投放情况较好,对照《关于“苏科贷”合作银行业务评价结果的通知》(苏财便〔2024〕197号),并按“苏科贷”工作方案规定开展工作,有合作意向的银行应由总部或省级分支机构(一级分支机构)提交申请,同一家银行在省内有多个一级分支机构的,3.“苏科贷”合作银行申报表(见附件1),包括申报单位2024年科技企业贷款新增规模、利率、不良率以及同比增长等情况,以往有“苏科贷”类似产品和其他政银合作产品工作经验的申报单位,确定并公布“苏科贷”合作银行,对于合作银行在“苏科贷”工作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且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附件:1.“苏科贷”合作银行申报表.xls2.授权委托书.doc3.合作银行承诺书.doc江苏省财政厅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