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全省科技创新资源统筹机制,建立跨部门、市州创新资源统筹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要梳理本部门科技创新平台、人才和资金资源,对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和省级基础研究项目实行全周期管理,建立省科技计划项目成果后评价制度,各省直部门科研项目立项、科技创新平台认定、科技人才评定、科技资金分配等创新资源配置事项应向省委科技委员会办公室报备,全部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和部门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果和评审专家名单定期向社会公开,聚焦聚力培育建设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建立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梯度培育体系,支持企业牵头建设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对纳入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评审范围的科技人才给予相应支持,对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项目评价注重高质量知识产权产出,在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评价中全面推行第三方评估,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利用科技资源开展科普工作,建立青海省科研诚信管理体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预警谈话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