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磐政〔2018〕128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人力社保部门审核,符合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条件的对象共8人,按3000元/人的就业补贴标准,拟发放补贴24000元,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5月12日至5月18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联系,地址:安文中街1号建设银行5楼,联系电话:84663413,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磐安县财政局2022年5月12日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所在单位享受起止年月补贴月数拟补贴金额1高守贤男5202011997******33浙江一方制药有限公司202009-2021081230002楼美菊女3307271999******43浙江美森细胞科技有限公司202102-2022011230003杜兰婷女3307271998******27浙江远帆工贸有限公司202008-2021071230004刘寅男3425011998******14浙江一方制药有限公司202008-2021071230005李倩女3425011998******26浙江一方制药有限公司202008-2021071230006卢梦菲女3307271998******2X磐安县魔法树兴趣培训有限公司202104-2022031230007黄伟明男3307271999******17磐安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104-2022031230008林璐瑶女3307271998******20浙江九段(磐安)律师事务所202104-202203123000合计:2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