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乐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乐科〔2022〕1号)有关要求,将组织开展2022年乐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申报认定工作,(二)重点支持企业牵头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产学研协同创新的工程中心,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牵头建设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突破“卡脖子”技术、实现新旧动能转换能力强的工程中心,拥有一定数量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人才,(二)依托企业组建的工程中心,每年研发投入经费不低于100万元,(三)依托高校、科研机构组建的工程中心,每年科技成果转化总收入累计不低于200万元,三、申报流程(一)依托单位组织填写《乐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请书》(见附件1),并附《乐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方案》及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一式三份)于6月30日前提交至属地科技管理部门,(二)属地科技管理部门对《乐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请书》申请书进行审核,四、申报要求1.请各属地科技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工程中心申报工作,积极组织相关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申报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五、联系方式高新科:杜晨光余红萍0833-2443435附件:1.乐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请书.docx2.相关证明材料清单.docx3.乐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乐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pdf乐山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