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近期,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建办城〔2022〕17号),现将此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深刻认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准确把握建设内涵和目标,明确实施路径,将海绵城市要求落实到各相关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和管理的各个环节当中,因地制宜、统筹谋划、有序实施,同时,认真落实《河北省城市内涝治理实施方案》(冀政办字〔2021〕165号),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力争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面积的50%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附件:关于进一步明确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建办城〔2022〕17号)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