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农产品加工贴息项目申请指南一、办理依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省级农产品加工贴息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1〕39号)二、实施机构主管部门:于都县农业农村局实施机构名称:于都县农业农村局责任科室: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三、服务对象省级评审认定(监测合格)的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四、支持环节对省级龙头企业在上一年度用于农业生产、加工方面贷款利息进行贴息补助,优先支持从事农产品加工特别是精深加工以及稳产保供的省级龙头企业,已经享受了省级农产品加工项目贴息补助的贷款利息,不得再享受本次贴息项目补助,四、申请材料1.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贷款付息凭证,六、办理流程1.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按照文件要求将企业贷款付息凭证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审核,2.贴息项目资金安排坚持阳光操作,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安排的贴息项目资金规模,商县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将贴息项目资金安排情况以及企业贷款付息凭证报送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县级对享受贴息项目的企业真实性负责,3.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情况,按程序将贴息项目资金拨付给享受贴息项目的企业,九、咨询途径电话咨询:0797-6216130办公地点:于都县贡江镇解放路40号(于都县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十、监督投诉监督投诉电话:0797-6216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