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土地资源市场配置作用,有效建立工业用地“供给—监管—退出”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确保工业用地用于工业,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8〕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地”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8〕7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和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57号)、《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金华市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金政办发〔2022〕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东阳市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登录东阳市人民政府网站专栏(http://www.dongyang.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东阳市江滨北街18号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邮编:322100,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515476813@qq.com,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3日,联系人:陈菡洁联系电话:0579-89321812附件:1.《东阳市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征求意见稿)2.《东阳市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起草说明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