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公示根据《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鲁人社字【2020】27号)、《济南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济人社发【2020】8号)等文件规定,经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审核,吕同乾等4人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现予以公示,序号姓名人员类别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名称1吕同乾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2957济南市莱芜区浩铭工程施工队(个体工商户)2许杨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1510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十一汽车美容养护服务中心(个体工商户)3孙兴秋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0919********1533济南市莱芜区玥豪熟食零售处4毕倩倩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2426济南市莱芜区勇盛鑫建筑施工服务中心(个体工商户)公示日期为2024年1月3日-2024年1月9日,对以上人员,如有异议,请致电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联系电话:0531-76216086,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