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双台子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组织编制《盘锦市双台子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4—2030年)》,通过创建工作实践,全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按照规划提出的目标和工作任务,力度大,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被生态环境部授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光荣称号,双台子区的创建工作遵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环办生态〔2024〕4号),适应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的新要求,本次规划修编成果《盘锦市双台子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4-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是引领全区持续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的新的纲领性文件,是推动和指导全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巩固提升的新的具体任务,通过规划的实施可以支撑全区社会经济发展再创新佳绩、社会事业再攀新水平、民生福祉再上新台阶,全面推动双台子区现代化滨河城区建设,附件1、盘锦市双台子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4-2030年)规划文本规划文本.pdf附件2、盘锦市双台子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4-2030年)研究报告研究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