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地力提升”综合保险试点的通知滨财农〔2024〕5号各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为不断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能力,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地力提升”综合保险试点,探索保险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地力提升”的有效模式,鼓励引导县(市、区)规范有序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地力提升”综合保险试点工作,逐步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地力提升”综合保险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完善适合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保险政策体系,每个县(市、区)各选取1000亩高标准农田开展试点工作,投保人为试点区域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局,高标准农田的综合保险保障金额为1800元/亩,其中高标准农田质量缺陷(包含管护费用)最高保障金额800元/亩,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地力提升”综合保险相关监督管理工作,投保后通过市农业农村局拨付50%的保险费,剩余保险费待保险期限结束后由承保公司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保险费申请,待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市农业农村局申请拨付保险费,各县(市、区)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