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提升我县创业孵化基地孵化能力,推动创业孵化基地高质量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和扶持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5号)文件精神,通过自愿申报、实地核验、材料审核,经研究决定,拟认定幸福城商业广场为南丹县县级创业孵化基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6日至2024年12月30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向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地址:南丹县城关镇虎形路3号受理电话:0778-7211100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2月26日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