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平台共建、惠民利企”的原则,3.企业管理运营规范,企业经营稳定,4.具有规范的支付结算、出入库管理机制,具备与指定支付平台对接,支持相关平台支付功能,即:个人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能够接受和积极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开展相关审计和清算工作,自愿使用第三方平台上传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消费者个人手机号、销售企业名称、订单号、商品品类、品牌、商品名称、销售金额补贴金额、支付金额、收货地址、交易记录(支付凭证)、发票号、开票时间、物流信息(线上)等(具体以政策为准),8.线上企业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从事线上销售的合法资质和自有线上平台,支持线上支付功能,具备通过手机地理位置定位及相关要素对消费者信息进行核验的能力,但需明确相关平台企业(卖场)做统一管理、统一收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