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7号)文件规定,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现对2024年我区11家企业24人符合条件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期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经开区科技创新局反映公示对象的相关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经开区科技创新局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据调查结果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监督电话:0631-5982120附件: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明细表.xlsx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局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