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等十二部门关于实施青年就业见习万岗募集计划的通知》(黔人社发〔2022〕7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青年就业见习线上服务专区上线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68号)精神,应届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时间应在毕业证书发证日期之后开始,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时间应在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之后开始,因已落实就业单位或特殊原因终止见习的,在系统中根据补贴申报页面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财政补助资金申请表》扫描件(由系统根据填写资料生成下载)等相关资料申请办理一次性拨付,四、支持政策(一)补贴支持,就业见习补贴按规定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其中最低工资标准的60%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保险费用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每人不高于300元的标准据实补贴,对见习单位留用见习期满人员的按500元/人标准给予单位一次性补助,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进行补贴,分别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一次性补助,由县级参照省、市规定制定相关认定办法,资金从同级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附件: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线上平台见习人员用户操作指南.pdf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