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通告〔2022〕56号各有关单位:根据《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深府规〔2022〕3号)的有关要求,为充分发挥标准奖的示范引领作用,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局及时组织对《深圳市科学技术奖(标准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深市质规〔2017〕7号)进行修订,形成了《深圳市科学技术奖标准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为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科学技术奖标准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2年6月15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标准处,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wangsw@mail.amr.sz.gov.cn,特此通告,附件:1.《深圳市科学技术奖标准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2.《深圳市科学技术奖标准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