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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太仓智汇谷∙科技创新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太仓市人民政府 | 2024-12-18
太仓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12月11日(此件部分公开)关于进一步促进太仓智汇谷∙科技创新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工商注册地在太仓且企业经营地在太仓智汇谷·科技创新园内的科技人才企业、科创平台及科技服务机构,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文教投集团)第二条对人才创办企业入驻园区三年内获得备案风险投资机构投资500万元以上,可享受最高5万元生活补贴(按照《关于全面加强人才供给支撑产业创新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太政发〔2022〕35号执行),可享受50万元/人购房补贴,可享受30万元/人购房补贴,可享受20万元/人购房补贴,可享受10万元/人购房补贴(按照《太仓高新区人才乐居政策(修订稿)》太高新管发〔2023〕25号执行),(牵头单位:高新区)(二)培育科创企业第五条对符合条件的园内科技企业和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原则上不超过200平方米)给予2年房租补贴,三类产业单个项目设备投资奖励金额累计最高分别不超过1000万元、800万元、600万元(按照《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投资、推动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太政发〔2024〕36号执行),(牵头单位:市招商局、各镇(区))(三)优化科创生态第七条引才组织和个人引荐科技人才项目落户智汇谷,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按照《太仓市招才引智激励实施办法》太政办〔2020〕31号执行),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按照《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投资、推动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太政发〔2024〕36号执行),(牵头单位:市科技局、招商局、各镇(区))第九条支持太仓智汇科创基金、天使投资基金等优先投资园内科创企业,(牵头单位:市文教投集团)三、实施保障(一)第一条、第五条所涉及市级财政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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