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多措并举支持市场主体稳岗位保用工(一)企业(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1.适用对象: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级工每人每年6000元标准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四)企业录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助1.适用对象:我市各类企业录用应届(毕业一年以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2.适用标准: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补助30万-100万元,(十三)沈阳市高校毕业生首次购房补贴1.适用对象:(1)在沈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就业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研究生(硕士、博士)毕业生,2.适用标准:本科毕业生补贴2万元,(十五)高校毕业生到县域地区企业就业生活补贴1.适用对象:毕业5年内在我市县域地区企业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沈阳户籍普通高校(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适用标准: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400万元,(依据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释义文件)(二十四)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1.适用对象:首次在我市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2.适用标准: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二十五)创业培训补贴1.适用对象:面向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就业转移劳动力等就业重点群体开展创业培训的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二十六)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1.适用对象: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依据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释义文件)(二十七)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1.适用对象:(1)专科、本科或硕士学历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校)申请时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我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1年以内的”人员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补贴,(二十九)就业技能培训补贴1.适用对象:面向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就业转移劳动力等就业重点群体开展就业技能培训的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