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教育局关于促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的通知》以及《大连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区教育文体卫生局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与管理工作,经自愿申报,工作小组核实材料、现场勘察,最终拟认定: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海景幼儿园、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枫叶婴幼儿园、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阳光幼儿园、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文星幼儿园、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启蒙幼儿园、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童梦幼儿园为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9日至2022年8月23日,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85282736,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体卫生局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