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大财社指〔2022〕159号大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所属就业服务单位:根据财政厅人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吉财社指〔2021〕1147号)和财政厅《关于归并省级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吉财社指〔2021〕873号)的要求,现下达你单位就业补助资金3170.3万元,其中:中央补助2366万元,省级补助804.3万元,按照《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列“50299其他商品服务支出”或“509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科目,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列“30299其他商品服务支出”或“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功能分类分列“20807款就业补助”科目,按照支出用途分别列入相关项级科目,该资金为直达资金(标识分别为“01中央直达资金”和“03省级直达资金”),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数据均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请你部门按照《吉林省就业助资金管理办法》(吉财社〔2019〕591号)要求使用资金,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或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大安市财政局2022年5月5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