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8〕99号)的通知要求,我局委托洛阳市节能监察中心对全市水泥、电解铝行业企业2021年度消耗情况进行专项节能监察,现将节能监察工作结果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我们联系,公示期:2022年5月11日至5月25日单位: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电话:0379-63936089电子邮箱:cyzcyjnk@lysgxj.com附件:1.洛阳市水泥行业企业能耗限额标准达标和阶梯电价情况汇总表2.洛阳市电解铝行业企业能耗限额标准达标和阶梯电价情况汇总表2022年5月11日关于洛阳市水泥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节能监察结果的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