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平政办〔2024〕1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平顶山市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2024年5月27日平顶山市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3〕71号)精神,全市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布局更加合理,全市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规模力争达到100亿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三)再生资源(再生金属资源、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旧纺织物等),(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五)建筑垃圾,(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六)其他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垃圾、生活垃圾、污泥、废旧电子电器等),促进全市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创新升级、制造升级、集群集聚、绿色发展,培育一批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龙头企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二)推进制造升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三)推进集群发展,积极争创“无废城市”和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