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科学技术局舟山市普陀区财政局关于印发《舟山市普陀区“揭榜挂帅”(重点研发)科技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单位:为规范和强化“揭榜挂帅”(重点研发)科技攻关项目管理,舟山市普陀区科学技术局制定了《舟山市普陀区“揭榜挂帅”(重点研发)科技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舟山市普陀区科学技术局舟山市普陀区财政局2022年4月28日舟山市普陀区“揭榜挂帅”(重点研发)科技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对舟山市普陀区“揭榜挂帅”项目的管理,第二条“揭榜挂帅”项目主要根据目标导向和需求导向,采取公开竞争的方式择优遴选项目榜单实施单位,第三条“揭榜挂帅”项目由区科技局负责项目的发榜、揭榜、评榜和奖榜的具体组织和管理等工作,揭榜主体向区科技局申请揭榜,申请揭榜主体一般应为实现榜单目标任务参加竞争的区内独家企业法人单位或几家企业法人单位联合或企业法人单位联合高校院所组成的创新联合体,区科技局重点对申请揭榜主体是否有明显技术和产业化优势,材料审查由区科技局对榜单实施单位是否具有良好的信用、是否符合榜单的基本要求、相关证明材料寄及附件是否齐全和符合规范等进行形式审查,第五章奖榜第十四条“揭榜挂帅”项目实行合同制管理,实施期限根据榜单要求和项目实施需求在合同书约定,区科技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根据项目合同进行项目验收,区科技局根据验收评估核定的项目研发费用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