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园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服务中心),各项目实施单位:为了切实做好2021年度省、市级现代农业发展项目(农机类)的实施工作,根据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有关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时间2022年5月11日,二、检查内容1、项目实施情况、配套设施采购安装情况等,2、项目建设所涉及的机务管理、相关台账等,3、账务建立情况等,三、检查人员局分管农机工作的领导、项目办、财务科、农机监督管理科等相关业务部门人员和项目实施单位所在辖区的农业农村局(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机工作的同志,请各项目实施单位认真准备,充分做好迎查工作,特此通知,高邮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