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格条件科技创新人才资助项目包括杰出青年科技工作者(以下简称青年科技人才)和优秀科技创新团队(以下简称科技创新团队)两类,4.在企事业单位中从事2年以上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工程技术研发、技术推广等工作,(二)申报科技创新团队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科技创新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应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2.科技创新团队负责人原则上应在依托单位全职工作,3.科技创新团队以负责人为核心,5.科技创新团队应面向产业需求开展技术创新及应用研究,4.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北京市设计创新中心、北京市企业科技研究开发机构等国家级和市级科技创新平台所属技术团队,二、推荐方式科技创新人才资助项目采取单位推荐方式,每个单位限推荐2名青年科技人才与1个科技创新团队,按要求填写《杰出青年科技工作者申报表》或《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报表》,(三)推荐单位审核各单位根据科技创新人才评选条件,四、材料提交要求(一)申报青年科技人才,(二)申报科技创新团队,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报表,2.申报表要求提供的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需提供的各项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