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省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12月12日(本文有删减)河南省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4〕15号)要求,将省一体化金融服务平台项目(省金融服务共享平台二期项目)业务应用需求方变更为省发展改革委并由其统筹建设,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负责统筹本地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管理,整合后统一接入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各省辖市政府和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三)强化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一站式融资总门户功能,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作为向金融机构集中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服务的“唯一出口”,(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金融办、省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三、加强平台规范管理(四)统一平台数据标准,完善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机构入驻、平台对接、信息归集、信息共享等管理规范,推动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功能从单一的政银企数据对接向金融服务产品综合开发转变,支持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与金融机构建设信用信息加工联合实验室,鼓励金融机构对接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发挥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联通企业和金融机构优势,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对通过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帮助中小微企业实现融资的金融机构给予适当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