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军转干部、复退军人以及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人员租用经营场地(含社会资本投资的孵化基地)创办初创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女性不能超过55周岁、男性不能超过60周岁)的,初创企业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申请补贴前连续三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请人在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其他法定登记注册手续)起3年内,可按年度申请租金补贴,根据文件规定,经审核,华健等2人符合租金补贴的申请条件,共补贴金额8000元(捌仟元整),现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反映,受理股室:化州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公共服务股,电话:0668-7331898附件:2024年第二批租金补贴审核公示名单.xls化州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