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建设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交通运输部和自治区有关工作部署,督促各项目责任单位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保障机制,我局定于4月开展2024年度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项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导依据(一)来宾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二)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三)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落实公路水运铁路工程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的通知(四)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五)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手续办理工作的通知(桂交便函〔2023〕230号)二、督导时间和对象(一)督导时间:2024年4月9日-30日,四、督导内容(一)项目建设推进情况督导内容包括建设程序、项目推进情况、预计年度投资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内容,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及交通运输厅有关工作部署情况,(三)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情况1.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履行情况,2.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执法工作的联动情况,2.检查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开展根治欠薪工作台账资料,五、参加督导人员安排组长:赵广才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副组长:周嗣航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成员:韦锋业市交通运输局铁路建设办公室主任陈启旺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科副科长卢江华市公路和运输发展中心工程科副科长韦国维市港航发展中心港口科副科长覃晓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联络员)六、督导方式及要求(一)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通知各辖区内高速公路、铁路、普通国省道及其他路网项目、水运等项目业主,相关检查表应由项目负责人及督导组成员签字确认,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收集汇总整改情况及时向市局建管科反馈,(六)接受督导的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及项目单位要积极主动支持和配合督导组的工作,附件:1.在建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检查登记表2.检查记录表来宾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4月8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1:在建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检查登记表检查单位及项目名称:序号名称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1立项批文2经批复的可研报告3施工许可证、开工令(开工通知书)、开工备案凭证4工程施工合同5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设三方协议和开立凭证6分包单位委托总包单位发放工资委托书7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凭证(保函、保证保险)或免缴存凭证8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保证保险)“三方监管”协议9工程款支付担保资料10工程预付款拨付凭证11项目负责人、劳资专管员基本信息12无欠薪承诺书13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14工伤保险缴费凭证15维权信息告示牌16建设单位按月足额向专用账户拨付人工费用17农民工应发工资确认表18农民工工资发放凭证(银行代发流水)19其他工程款拨付凭证20工程款拨付申请表或工程结算单21进场施工人员劳动合同22用工花名册23项目施工日志24项目监理日志25用工台账资料整理存在问题汇总整改要求请于日内完成对上述问题的整改,项目相关人员签字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劳务分包单位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检查人员签字年月日附件2:检查记录表单位(项目)名称:时间:检查组成员存在问题整改意见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签名)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