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类资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初步审核意见公示,可通过资质申报系统查询具体意见并进行申诉,申诉须于2024年12月19日17:00前在资质申报系统中提交申诉材料,逾期未在资质申报系统中提交申诉材料的,视为企业放弃申诉,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将视为无效举报,本公示仅为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请各行政许可申请人警惕不法人员假借许可审查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系统将对申报人员进行比对查验,在申报期间请勿变动相关上报人员,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区1楼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3、54、55、56号窗口附件:建筑业企业行政许可事项初审意见公示一览表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12月6日附件:建筑业企业行政许可事项初审意见公示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