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新财教〔2023〕243号)和2022年教育事业统计学生人数,现下达你单位、县(市)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万元(项目代码:10000015Z155050000001,见附件1),各县(市)收入请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为加强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管理,县(市)财政、教育部门应当落实经费管理的主体责任,二、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纳入直达资金管理,财政部门将中央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三、严格执行《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21〕56号),各县(市)教育、财政部门要组织学校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经费,随文下达2024年中央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项目区域绩效目标(见附件2),请各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随同预算资金同步填报绩效目标,并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同步批复下达,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附件:1.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中央直达资金)分配表2.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表克州财政局2023年12月22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1: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中央直达资金)分配表附件2: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