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属有关单位: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关于委托“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三级资质(不含铁路方面专业承包)及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等5个行政审批事项及操作规程的通知》(泉建审批〔2015〕15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闽建许〔2024〕10号)等规定,经审查,现予以公布,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12月11日(此件公开发布)局机关各股室,下属有关单位: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关于委托“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三级资质(不含铁路方面专业承包)及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等5个行政审批事项及操作规程的通知》(泉建审批〔2015〕15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闽建许〔2024〕10号)等规定,经审查,现予以公布,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12月11日(此件公开发布)局机关各股室,下属有关单位: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关于委托“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三级资质(不含铁路方面专业承包)及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等5个行政审批事项及操作规程的通知》(泉建审批〔2015〕15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闽建许〔2024〕10号)等规定,经审查,现予以公布,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12月11日(此件公开发布)局机关各股室,下属有关单位: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关于委托“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三级资质(不含铁路方面专业承包)及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等5个行政审批事项及操作规程的通知》(泉建审批〔2015〕15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闽建许〔2024〕10号)等规定,经审查,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12月11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