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中央直达资金)通知》(新财教〔2023〕234号)要求,现提前下达你单位、县(市)2023年学生资助补助中央直达经费预算万元(项目代码:Z155050000004),其中: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万元,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万元,高等教育学校(含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万元(详见附件1),各县(市)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三、各单位、县(市)应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财教〔2018〕16号)和《财政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办教〔2021〕72号)要求,四、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管理,自治区财政厅将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财政资金直达工作的通知》(财办〔2022〕12号)要求,同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做好直达资金分配、备案、下达、监控等工作,五、请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1〕13号)要求,随文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项目区域绩效目标表(见附件2),请各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随同预算资金同步填报绩效目标,并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同步批复下达,附件:1.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中央直达资金)分配表2.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项目区域绩效目标表克州财政局2023年12月22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1: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分配表附件2: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