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更好地依法依规择优选项,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市区现代农业发展项目,根据《三明市市区现代农业发展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农财〔2021〕10号)和《三明市市区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明农办〔2019〕81号)有关规定,特就申报市区现代农业发展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申报程序和时间要求(一)项目申报程序具备条件的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根据项目申报指南相关要求,(二)项目申报时限2022年5月31日前将有关材料上报三元区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二、项目资金来源及使用范围(一)项目资金来源项目资金来源于2017年~2020年度市区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结余资金和2021年度专项资金,(二)项目资金使用范围1、现代农业博览园项目,2、项目业主自筹资金不低于所扶持的财政补助资金总额,(二)项目单位条件1、申报项目的涉农企业应具有法人资格,2、申报项目的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相应项目建设与经营管理能力,3、申报项目的市直农业科研单位,4、有不良诚信记录或被列入黑名单的涉农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等或2017年以来在审计、监督部门检查中存在违规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而被通报处理的项目单位申报的项目,四、项目申报需提供的相关材料(一)项目申报书(二)项目实施方案(三)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四)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五)自筹资金来源证明(六)资信情况证明(七)土地现状证明及土地使用证、土地租赁及流转合同或协议(八)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五、其他方面申报单位应当按照申报条件的要求提供申报材料。